即便签署了
离职协议,依然有可能面临劳动
仲裁。若双方就补偿事宜在离职协议中达成共识,且明确声明放弃了其它权益,在此种情形之下,如
劳动者已在相关协议上进行签字,原则上是无法予以反悔的。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或薪资等价款,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便有权在一年内的
仲裁时效期限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除此之外,若离职协议中的条款违反了现行法律
法规,抑或是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存在
欺诈、
胁迫或趁人之危等不当行为,劳动者亦可依据法律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以期确认协议的部分或整体效力不成立,甚至撤销协议的某些具体内容。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