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或在员工的寝室内进行歇息并不列入备勤时间范畴之内。通常所称之“工作时间”,即我们平常所说的“劳动时间”,乃是法律规定了
劳动者在一个白天、夜晚以及一个完整星期中所能从事劳动活动的时间段。关于工作时间的长短,要么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要么就是通过
集体合同或者
劳动合同加以明确的规定。倘若劳动者或雇主无法遵守有关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或约定,那么将要面临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