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居民的保险缴纳基数不尽相同,较为明显的差异体现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交纳的费用会相对高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区域。概括起来讲,大约有如下的通用准则:学生与儿童每一年所需承担的保险费用为100元人民币,其中个人需要负担的金额为60元,而剩余的40元则来源于政府所提供的资助。对于重度残疾者、正在享受低保的人士以及那些生活在特殊困境中的家庭中的学生与儿童,他们无需支付任何保险费用,所有的保险费用都将由政府全额负担。
对于既属于重度残疾者、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又身处特殊处境中的个体,以及生活在低收入家庭中年龄在六十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而言,他们同样无需承
担保险费用,所有的保险费用均由政府全部承担。七十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则需自行承担每一年120元的保险金,剩余的440元将由政府来提供资助。至于那些没有从事工作的普通城镇居民,他们需要自行承担大约330元的保险金,同时政府也会给予他们230元的资助。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