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身份证在
有效期限之内是完全可以连续使用的。这是因为第二代身份证明存在着先天的局限性问题所在,即便在失去之后进行了补办和挂失处理,然而却因为缺乏任何特定的注销措施以及密码设置功能,导致原有的身份证仍然能够继续照常使用。对于每一张含有二代身份证芯片的卡片来说,其内部设有安全模块且防伪性能极其出色。一旦某张第二代身份证不慎遗失,其内含芯片并不会随着证件的丢失而消失,只要身份证中的芯片还完好无损,便可继续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