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急辞,用人单位无权随意扣工资。若急辞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扣工资的行为违法。
(二)若急辞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
(四)劳动者急辞时应尽量与单位协商说明情况。若单位违法扣工资,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