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存在
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相关法律条文已经明确指出,若贵司坚持在国家规定的
法定节假日内强制要求员工超负荷工作,无疑将侵犯到员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贵公司理应严格遵守
劳动法条款,避免采用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强迫员工过度
加班。
如若需要增加员工工作量,应当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贵司内部规定,与员工展开诚恳深入的沟通讨论,尊重员工意愿,切勿强制压榨。
仅在得到员工自愿同意的基础上,贵公司方可给予适当额外安排,且加班总时长亦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
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