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签订正式
劳动合同时,员工如果决定离职,无需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然而他们同样有权
追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得的
双倍工资权益。
如果雇主对于这部分
工资不予理睬,那么
劳动者便有资格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诉这个企业。
关于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员工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方面,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1)劳动合同作为培训
雇佣关系的核心关键因素,如果缺失了它,就极易让劳动者陷入证明
劳动关系的困境,从而缺乏充分的法律保护;
2)由于缺少书面的劳动合同约束,雇主在未超过法定一年期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随时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3)
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着无法对诸如岗位职责、薪资水平、工作时间以及福利待遇等重要权益进行明确规定,这将会使劳资双方频繁因这些问题产生纷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