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如果员工只是在城市内部进行搬迁,那么通常是不会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的。
然而,当雇主在同一城市内进行搬迁时,根据各个地方政府的相关
法规,
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员工选择不再跟随雇主前往新址,则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应当按照
劳动者在当前单位工作的实际年份来计算,每工作满一周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但是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却未达到一周岁的劳动者,将会被视为工作一年,并享受同样的经济补偿待遇;
而对于那些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将给予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当劳动者的月工资超过雇主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下,对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来计算,并且这种支付应当最多持续到工作满十二年为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
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