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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机构可否约定

劳动仲裁机构可否约定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2024-05-24 16:55:16 已帮助16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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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机构可否约定
您们可以在处理相关劳动纠纷时进行约定劳动仲裁机构的处置方式,然而,以上行为务必要保证其与我国法律法规相一致。
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由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或者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管辖
对于仲裁裁决有异议的,各位可从收到仲裁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算,于十五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而关于劳动诉讼案件,则由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所在地或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即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类案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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