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职工因公负伤并合同期满后,雇主选择不续订劳动合同,此情况下,员工可请求企业给予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
每满一年,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薪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长达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作一年处理;
反之,若工作时间未达到六个月,那么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