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倘若证据资料不够充实,那么他们应按照相关规定同用人单位系统收集各类证据,以确保此类案件能够被成功地判定为工伤,进而确保其有资格获取工伤保险所提供的相应赔偿金。
关于工伤的鉴定工作,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对劳动者因为事故而遭受的损伤(或者患上职业病)是否符合工伤的范畴或视为工伤进行严格的行政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