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依法实施裁员时,其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公司所服务的年份长短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每服务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然而,若企业在裁员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来支付赔偿金。
而所谓的“月工资”,即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