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您知道吗?当我们和用人单位有了劳动纠纷的时候,我们可以在一年内找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去解决问题。
当仲裁机构接到了我们的仲裁申请后,会在45天内给出最终结果哦!不过呢,如果案子特别复杂的话,可能会需要更长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15天。
另外,仲裁机构还规定,从他们收到我们的仲裁申请开始算起,只要在第五天觉得符合受理条件,就必须要受理,并且还要给我们发个通知告诉我们这个好消息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