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妨害司法罪 > 窝藏、包庇罪
  • 什么是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查看详细>>
  • 窝藏、包庇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三)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因此,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藏身之所或物帮助,或者不了解事实而讲了客观上有利于犯罪人的证词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三)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本罪窝藏、包庇的对象是“犯罪的人”,即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包括被法院宣告有罪的人以及依法被追诉的人。因此,窝藏、包庇一般的违法分子和已被免于刑罚处罚的人,不能构成本罪。

    (四)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所谓窝藏、包庇犯罪分子,是指两类行为:

    1、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如,把被追捕中的犯罪分子藏于家中,等风声过后,为其出资,让其远走高飞。

    2、是作假证明包庇犯罪的人。这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假的证明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根据《刑法》第310条第2款的规定:“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查看详细>>
  • 窝藏、包庇罪认定

    一、本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人通谋,商定待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予以窝藏、包庇的,则成立共同犯罪。

    二、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

    二者的主要区别:

    (1)本罪为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

    (2)本罪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3)本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何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4)窝藏、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而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


    查看详细>>
  • 窝藏、包庇罪量刑标准

    1、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本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3、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窝藏、包庇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查看详细>>
  • 窝藏、包庇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包庇罪定罪处罚。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向组织、强迫卖淫犯罪集团通风报信的;

    (二)二年内通风报信三次以上的;

    (三)一年内因通风报信被行政处罚,又实施通风报信行为的;

    (四)致使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未能及时归案的;

    (五)造成卖淫嫖娼人员逃跑,致使公安机关查处犯罪行为因取证困难而撤销刑事案件的;

    (六)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查看详细>>
  • 窝藏、包庇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暂无相关数据!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5 07:48:44

我在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速度鉴定费用是由谁承担?

最近回复:

谁起诉的,由谁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2026-02-05 05:47:29

交通事故大腿骨折入院观察几天后手术,手术中人没了,司机怎么办

最近回复:

你好,请把具体情况说一下。然后确定。

2026-02-05 05:46:16

想了解,车祸伤者轻微伤不出院咋办

最近回复:

遇到车祸伤者轻微伤不出院的情况,首先可与伤者沟通,了解其不出院的原因,尝试协商解决。若沟通无果,可收集伤者无需继续住院的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之后停止支付多余费用,让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对方起诉,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供证据,由法院判定合理的赔偿范围。

2026-02-05 05:42:39

老人开电动车撞人,对方一个脚大拇指骨折

最近回复:

您是这个事情 的那一方呢

2026-02-05 01:44:34

车辆在小区内晚上被其它车辆碰坏。该找物业吗

最近回复:

律师事务所,可以详细沟通一下案情吗

2026-02-05 00:08:36

交通事故什么样的伤残才能评十级

最近回复:

要伤残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十级。

2026-02-04 13:37:20

故意弄坏他人车辆损失该如何评估

最近回复:

1.故意弄坏他人车辆损失评估有多种可行方式。可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价格鉴定机构,其依据车辆受损状况、零部件费用和工时费等核算损失,评估结果专业权威,常获司法机关认可。 2.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重新评估。也能收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作为损失证明,维修发票体现实际支出,维修清单展示详细项目与价格。 3.若车辆全损或无法修复,可参考二手市场价格确定损失。 4.评估时要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等,为后续纠纷处理维护权益提供保障。建议双方在委托鉴定机构时选择信誉良好的机构;收集证据要及时全面,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2026-02-04 13:05:11

交通伤亡事故认定书多久可以拿到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明确事故相关情况。 (2)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要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的十日内制作认定书,保障受害者权益。 (3)当需要检验、鉴定时,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确保结果准确。 (4)部分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在互联网公布认定书,但会排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平衡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 提醒: 交通事故处理有严格时间规定,当事人要留意认定书制作时间。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