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一天却没有获得相应的薪酬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了解到的是,这显然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显示,薪资支付的基本原则是:
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约定进行支付。
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是休息日,那么应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此外,工资的发放频率也有明确要求,至少每个月要支付一次,对于采用周、日、小时工资制度的员工来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周、日、小时来支付工资。
对于那些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协议或合同的规定,在他们完成劳动任务之后立即支付工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甚至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款项,那么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而劳动行政部门将会依据法律法规对此类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