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这个问题,我们给出如下解答: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享有辞职权利的。
如果您决定在试用期内离开现有的工作岗位,建议您首先与所在的公司进行友好协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关系。
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便可顺利领取应得的薪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其次,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从而解除劳动合同。
同样地,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有权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从而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