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向劳动局进行投诉这一问题时,我们应该明确地知道,这是一种合法的行政解决途径,您只需要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内提出申诉即可。
关于通过劳动局进行追讨工资事宜,仲裁时效并不适用于此,您只需在法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举报就可以了。
然而,如果争端是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那么劳动者进行仲裁的行为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但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则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