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明确判定,通常此类情况将不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如果受害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并非由自身主要过错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以及火车事故的伤害,则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事故进行工伤认定处理。
因此,唯有在明确事故责任归属之后,方能进一步判断该类事件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