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工作人员于施工现场因疾病突发而不幸离世,相关认定属于工伤致死情况下,其近亲家属将有资格获取如下的补偿与慰问:
首先是丧葬费,数额为该地区前6个月内的企业员工平均月薪;
其次,一次性工亡慰问金将依照上年度各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计算,金额高达百倍之多;
同时,以职工生前的实际工资水平为基准发放用来供给其亲属的生活抚恤金也是不可或缺的部分;
最后,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的补偿和援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