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务合同》明确规定了年度奖金乃为劳动报酬之一项,或雇主已在其企业规章制度中对此予以明确定义,那么在此时选择离职而导致无权获取年终奖金的行为便构成违法;
反之,若年度奖金仅为雇主对员工所提供的一种特殊奖励,且未在《劳务合同》中进行约定,亦或是在企业规章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那么该年终奖金并不适用于所有员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发放年终奖金的决定便是合法的。
《劳动法》第50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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