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紧急
辞职时,
工资被扣除百分之三十的情况下,
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归还所扣除的对应工资。
其次,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该问题,劳动者有权寻求劳动行政部门帮助,加以投诉处理。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就急辞工扣薪事宜
申请劳动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急辞工
扣工资的
纠纷属于
劳动争议范畴,如劳动者对此决定持有异议,享有合法权利提起
仲裁及
诉讼程序。
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劳动者在辞职过程中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并无权以此为由扣除其工资;
但是,如果劳动者的紧急辞职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实际
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