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资本的主要提供者和投资者,股东拥有诸多权利以保障其投资权益。
当他们成功获得了股东身份之后,便有机会深度参与到公司的运营当中,并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进行投票表决,从而行使自己作为股东应有的权力。
此外,若股东与公司之间同时存在着雇佣劳动的关系,那么当股东在工作期间遭受伤害时,将自动被视为工伤事件,依法有权提出工伤鉴定申请以保护自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