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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不签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4-30 17:55:04 已帮助10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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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有效期皆设定为一年。
换言之,未签定书面就业合同所带来的二倍薪资赔偿,也同样享有一年的诉讼时效期。
不过,这其中的差异在于具体诉讼时效启动点的设置会因案情而异。
在此需要明确,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给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享有的二倍工资,其中的一倍应作为正常的劳动报酬支付,而剩余的那一倍并非来自于劳动者实际工作中所提供的价值,而是源自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进而在法律层面上被定义为惩罚性的赔偿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等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础仅仅是工资水平。
因此,如果劳动关系尚未结束,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相关请求;
若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么诉讼时效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一年。
与此同时,仲裁的有效性期限是从当事人知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签订书面就业合同后二倍工资的性质,我们需要将其分成两个方面进行看待。
首先,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所应得的那一倍工资实际上是他们自身劳动的酬劳,这种情况下的仲裁效期可参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执行;
其次,针对二倍工资差额(亦即二倍工资中的那一倍),它并非是劳动者通过劳动付出所获得的金钱回报,而是法律规定用以制裁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就业合同这类违法行为的一项惩罚手段,与劳动报酬无关。
正因为如此,该部分款项无法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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