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医院合同工,我们希望您了解到,您并不能够随意决定辞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您务必提前至少30个自然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以便顺利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您处在试用期所在阶段,则只需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完成解约。
然而,若您出于个人意愿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敬请理解,用人单位对此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如您未经提前通知,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那么对于因此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我们希望得到您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