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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需要哪些证明

为了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您必须提供以下四项证明文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用人单位出具的明确表达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文本;
3.含有《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本或能够证明贵方与我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辅助性文件资料;
4.由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开设的私人储蓄账户账号信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最新修订: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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