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的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针对时间跨度在三个月至一年之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长度不得超过一个月;
而对于时间跨度为一年乃至三年的劳动合同来说,其试用期的最长时限需严格限定为两个月之内,不可超额;
同样地,对于那些时间跨度长达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无固定年限的劳动合同而言,它们的试用期长度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一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