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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个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4-25 14:35:09 已帮助16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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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这种观点并不准确。
事实上,劳动关系的主体主要由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构成,其中,用人单位涵盖了所有类型的企业、诸如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各类事业单位;
此外,劳动关系的具体内容则表现为劳动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加入用人单位,进而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份子,同时还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安排等要求,而作为对劳动者付出的回报,用人单位将按照约定的标准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然而,当我们提到个人与个人之间所形成的关系时,则此种关系被认为属于劳务关系范畴,在此类关系中,双方之间保持着平等的身份,并不具有明显的管理与被管理或者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性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劳务关系通常会受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合同编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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