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未履行辞职程序就自行离开了企业,那么他的薪资待遇绝不能不予支付。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有权向该员工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因其未能进行提前通知而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然而这并不构成企业拒付其薪水的理由。
倘若雇主决定拒绝支付薪水,该员工有权利通过与雇主进行谈判、诉诸劳动仲裁,甚至法律诉讼等途径寻求解决办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