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雇用高空作业人员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与否皆可。
若私人在雇佣劳动者时,两者间构成了雇佣关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务关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个人与个人之间所达成的劳务关系中,若是其中一方向另外一方提供劳务却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害,则应由接受劳务服务的一方负责对受害者进行侵权赔偿责任;
而在其担责之后,如发现为其提供劳务的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那么也有权向该提供劳务的另一方进行追偿。
在这种劳务关系中,若劳务提供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幸受到了伤害,则需依据双方当事人自身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