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际,对我们的女职员的照顾应特别体现出来。
她们正孕育着新的生命,因此用人单位在这期间不得与之
解除劳动关系。
一旦怀有身孕的女性被雇佣方解除了
劳动合同,雇佣方就必须依照她们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方式进行
经济赔偿。
在此基础上,若
劳动者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了六个月且未满一年,则会计作一整年;
若少于六个月,则须支付半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然而,对于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不仅需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更需按照
补偿金额的两倍来支付相应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