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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造成伤害的如何处理?

使用童工造成伤害的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4-18 12:40:10 已帮助17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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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造成伤害的如何处理?
尊敬的读者们,对于雇用单位在非法情形下未能妥善地使用童工,导致其产生了身体上的损害和后果,我们给出以下的合理解释及相关应对措施。
首先,有责任的单位应负责一次性的赔偿给受伤的或者受害者的亲属,而这个给付的金额标准不应低于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事故所制定的标准待遇。
同时,对于这种情况,政府将会勒令纠正,并对其进行相应罚则;
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吊销其经营执照。
在此,也为大家提供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即残障或死亡的劳动者家属都有权得到赔偿,而其薪酬必须不低于劳动保障制度中的工伤保险待遇。
请知晓,各用人单位是不得雇佣未成年人的,如若发现,应该立即予以纠正,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至于一次性的补偿金额规定,也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国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进行规定。
让我们共同维护好这一法则,确保他们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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