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经由公司和员工共同商讨并达成共识后,公司有权解除该劳动合同。
然而在此过程中,若符合以下特定条件中的任何条款,则公司无权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1. 职业疾病病患在接受治疗期间;
2. 因患病而被相关专业机构认定为已完全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者;
3. 处在医疗期内;
4. 在职女员工正处于怀孕、生产或哺乳期阶段;
5. 员工已经累计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合法退休年龄尚差五年及以内;
6. 其他依法必须保障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