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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两种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两种情况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4-16 12:00:02 已帮助29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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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两种情况有哪些
在关于员工培训服务期限的协定中,规定了相应的违约金事宜;
如某家雇主为其员工提供专门的培训预算和高素质的技术培训服务,便可与该员工签订相应的协议来明确服务期限的规定。
至于如果员工违背服务期限的义务,那就必须根据协议中的约定,向其雇主全额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其次,对于有关竟业限制方面的条款,也可以通过设定违约金的形式实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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