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员工培训服务期限的协定中,规定了相应的违约金事宜;
如某家雇主为其员工提供专门的培训预算和高素质的技术培训服务,便可与该员工签订相应的协议来明确服务期限的规定。
至于如果员工违背服务期限的义务,那就必须根据协议中的约定,向其雇主全额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其次,对于有关竟业限制方面的条款,也可以通过设定违约金的形式实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