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员工在孕育期间享有98天的生育假期,在此期间,她们可以提前申请15天的产前带薪假期;
若存在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等情况,其额外的产假亦相应增加,共计增加15天。
此时,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由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已办理入院手续的住院证明以及健康状况体检报告等相关文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劳动者所在城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