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被证实未能满足雇佣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企业有权在试用期内解除他们之间签署的
劳动合同。
根据现行规定,当员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雇主均可解除彼此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确认为不符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背了公司内部的行为准则及纪律条例;
(3)严重渎职且营谋私利,导致公司
财产损失重大;
(4)当该名员工同时与另一家公司建立起
劳务关系,此举将直接或间接的对原就职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严重影响,且在公司做出明确劝导后仍未做出相应改变的;
(5)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规定的,已经引发并导致
劳动合同无效的状况;
(6)因为
违法犯罪活动被有关部门依法
追责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