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如用人单位选择不再
续签,则依法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赔偿金。
相关经济赔偿金将根据劳动者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予以发放。
若劳动者工作时间在六个月至一年之间,则按照一整年来为其计算应得
补偿金额;
而如果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那就只须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
经济赔偿。
然而,劳动者的月工资需要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全员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之多的话,那么其获得经济赔偿的标准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发放,同时其获赔的年限最多也不可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