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面临公司破产而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的职员而言,他们仍有法律手段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之道。首先,他们可选择向当地劳动监管机构进行举报投诉。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个别企业未能按期或全额支付员工薪酬及其他法定补偿金时,受影响员工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递交投诉材料,劳动行政部门理应对此种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其次,在与雇主产生矛盾纠纷并陷入僵局时,或者即便与雇主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却未得到切实执行时,受损失的员工们有权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一旦对仲裁结果心存疑问且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下,员工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