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利用法定节假日进行补习活动都是非法行为。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明确禁止学校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等时间,有组织地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参与集体补课活动,加重他们的学习压力和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