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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在裁员如何补偿员工

若用人单位坐落于所在地,如遭到法律程序宣布破产,或用人单位由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抑或是该单位自主决定提前解散而采取经济性裁员措施时,有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取决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供职之年限,对于每一年的工作经历,均需按照已满一整年的时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若供职满六个月但未达到一整年的期限,则应视为一整年;
反之,若服务期不满六个月,则仅需向对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额。
此外,劳动者的月工资若远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示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其获得的经济补偿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计算,同时也会设定最高不超过12年的最长补偿年限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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