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享有提前解除协议权,但需提前至少30日透过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对于尚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而言,则应提前3日进行书面告知。
然而,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门的职业培训并达成了服务期限的明确约定时,劳动者在服务合约尚未到期前是无法提前离职的,若逾越此规定,劳动者将面临违约金支付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