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患者在患病接受治疗之时恰逢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法律上允许将该合同期限延长至所有医疗期终结之日。
如不遵守此规定而擅自终止劳动合同,无疑是违反了相关法规条文的行为。
对此种不当的终止行为,用人单位负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之责任;
若无法继续履行,则应依法承担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