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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要提前多久

劳动合同续签要提前多久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3-25 09:05:02 已帮助14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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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要提前多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下,雇员及雇主应本着尊重彼此合法权益的原则,就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展开友善、平等的协商。若满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双方理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协商的具体日期,在现行法律中并未做出强制性的规定;但许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服务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展开协商。
2.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无法继续续签的情况,如雇主方无意续约,则需依法向雇员支付相应补偿费用(即雇员每服务满一年,雇主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3.对于已满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雇员而言,如果雇主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当于违反了相关劳动法法规,因此需要向该名雇员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即每服务满一年,雇主需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4.而若是由雇员方面表示不愿意续约,此时雇主方可不必履行支付补偿金的义务,除非在此前提下,雇主仍决定维持或提升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且雇员明确表达拒绝续签的意愿。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款的第四十六条中,明确列举出以下几种情形将导致雇主方须向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2)雇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主动向劳动者发去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且与劳动者进行积极协商取得共识时;(3)雇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4)雇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述事项转向解除劳动合同时;(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中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除了有雇主维持或是提高劳动合同原定条件的前提之外,因用人单位原定、非薪资性原因导致离任的当属情形之一;(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关系时;(7)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向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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