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喂,关于第三次签
劳动合同时的事呢,咱们得弄清楚哦,如果你们员工自己想要签那种没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那老板可得跟你签这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呀!当然啦,要是他们想签那种有期限的,老板又答应的话,那么你们之间还是可以签那种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不过呢,你们双方都觉得行就行呗。
而且啊,签这种劳动合同时不用担心时间限制的问题(这里只限制你们在
试用期间,其他时候都没有限制)。
最重要的就是一句话,就是你们在合同里头必须注明“是你们员工自己想要签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子老板才不是
违法的哟。
其实这俩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有些劳动合同会明确规定工作多长时间。
但对于这种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就是说你们员工有权在任意时间,只要提前30天告诉老板就可以提出离职啦。《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