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解雇员工的赔偿问题,我们的规定如下:
经济性赔偿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内服务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即,每已服务满一年,便会支付给您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款。
若服务时长在六个月至一年之间,则将按照一整年来结算;
如果不足六个月,我们也会给予您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性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薪资水平超越企业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员工,我们将会以该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额度来支付补偿金,并且,这种补偿的时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