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关流产假期的问题,有以下相关规定供您参考:
第一,我国倡导计划生育,因此,女性员工若需申请流产假,必需依照国家的生育政策进行,对于超生的情况,无法享受到流产假期;
其次,为了确保休假的真实性和合理性,需要由正规医院提供的流产证明作为辅助材料;
最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女性员工在孕龄不满4个月时流产,可享有为期15日的流产假期;
反之,若已超过4个月的话,便可获得长达42日之久的休息时间。
我们还需注意到,产假的定义是指在职妇女在产期前后的休假制度,通常是从分娩前的半个月里开始算起,直至产后两个半月,若遇到晚婚晚育的特殊情况,甚至能延长至四个月之多。
至于女性员工在休产假期间的薪酬标准,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够降低她们的工资、解雇或是通过其他方式来终止劳动合同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