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合同专题 > 单位能够开除患有精神疾病的劳动者吗

单位能够开除患有精神疾病的劳动者吗

【问题解析】
用人单位能辞退精神病患者,但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者试用期内患精神病,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患精神病,应实行医疗期制度。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如果该劳动者符合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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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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