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劳动者自动离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金。
职工要自动离职的,可以在
劳动合同已到期后离职;
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与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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