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的补助:
1.
失业保险金。是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
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是依旧没有就业,或者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
补助金。
3.临时生活补助。对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
农民工,可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4.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可以发放失业培训补贴。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
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
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