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可重复与不可重复赔偿项目。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直接支出的费用,遵循补偿原则,不能重复主张,需在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或工伤保险待遇中选择一方获得赔偿。
(二)明确可双赔的项目类型。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交通事故侵权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因性质不同,可分别向工伤保险基金和侵权方主张赔偿。
(三)及时收集证据并按流程申请赔偿。需保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侵权方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