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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板拖欠工资从哪里开始找劳动局呢

1、如果拖欠工资双方有纠纷、异议(如出勤天数、月工资额未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计件单价争议等)则需到劳动仲裁部门。

2、投诉越快越好便于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当事人

3、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时效是两年内,从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时算起,如果违法行为是持续状态则从违法行为终止时算起。

4、如果提起诉讼则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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